本报讯 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7月1日起实施。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骑电动车如果不佩戴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头盔将被罚款200元”,许多网友纷纷询问是真是假。6月30日,海南省交警总队表示,此消息不准确。记者7月2日走访了解到,6月30日起,海口部分销售新标准头盔的店铺生意非常好,一店铺老板说“卖疯了”。记者 杨作品 文/图
TIPS
新标准头盔修改4方面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主要对头盔的4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一、修改了适用范围。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二、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分别为头盔表面摩擦力、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三、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A、E、J、M、O,5个头型。四、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头盔按适用对象分A、B两类。头盔按形状则分为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A
交警回应: 骑车未戴头盔并系扣牢固,处警告或罚30元
针对网上关于“骑电动车不戴符合新标准头盔将罚200元”的传言,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后,在日常执勤执法的过程中,如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的,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警告或30元罚款,同时督促并提醒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符合新标准的安全头盔。
海口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标准头盔实施的过渡阶段,未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的,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警告或30元罚款。对于过渡阶段的具体时间段,海口目前暂未作出明确规定。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骑乘人员遇到事故时,往往是头部最先着地,头部是人体上最脆弱的部位,受到碰撞,轻者可能脑震荡,重者造成脑网膜下腔出血。当事故发生时,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B
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店铺新标准头盔热卖
昨日下午,记者在海口大园路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看到,销售人员将新标准头盔摆放在人行道上的一张桌子上,桌子上有6顶不同颜色的头盔,旁边的一个纸箱里装满了头盔。“我们现在卖的都是新标准头盔,上面有3C标志。听说今后佩戴不符合标准的头盔将被交警罚款,这几天来购买头盔的市民很多。我们店里只卖一个厂家生产的新标准头盔,有多种颜色,每顶49元。”该销售人员说,虽然新标准头盔的价格比旧头盔高不少,但这几天购买的市民还是比较多。正在该店铺门口选购头盔的市民蔡(化姓)女士说,自己这两天一共买了3顶新标准头盔。“我每天接送孙子上学放学,买2顶头盔留在我的电动车上用,另一顶是给我儿媳买的。” 蔡女士说,她购买新标准头盔主要是为了避免受到交警处罚,对于安全方面的情况她并不了解。
记者在海口大园路一家电动车快修店看到,店里的一面墙上挂着大量头盔。店老板介绍,他店里共销售两个品牌的头盔,有多种颜色,价格分别为38元/顶和45元/顶。“新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30日和7月1日,新标准头盔可以说是‘卖疯了’。”店老板说,这两天新标准头盔销量非常大。记者在该店观察了5分钟,共看到2名市民前来购买头盔。
记者随后来到海口高登西街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了解情况。店老板说,店里既有新标准头盔,也有旧标准头盔,新标准头盔45元/顶,旧标准头盔30元/顶。店老板告诉记者,新标准头盔的质量好,安全系数高,虽然贵一些,但他仍建议购买新标准头盔。“就算佩戴旧标准头盔交警不处罚,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最好还是买新标准头盔。”店老板说,这两天店里卖出去的都是新标准头盔。
内容链接:https://www.hpaper.cn/10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