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从发布之日起,海口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该《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在“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海口以及多重政策利好之下,市场情绪明显回升,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记者 苏钟 实习生 张展
金融机构
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首套房20%
据悉,“认房不认贷”政策指的是无论购房者是否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按照第一套房贷款的标准办理。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则不管是不是贷款买房,贷款有没有还清,都会按照第二套房的标准来进行审批。
8月31日,《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记者昨日了解到,该政策已经在海口落地实施。
“现在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首套房20%,二套房30%。也就是说,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昨日,海口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和以前的政策相比,变化挺大的。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海口明确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银行肯定会按照政府发布的政策来执行新的认定标准,具体操作细则要等总行制定好后才能落实。
市民
“新政落地后,买房压力小多了”
昨日上午,得知海口公布“认房不认贷”政策后,家住海口国贸大道的陈先生很高兴。自8月25日三部门发出“认房不认贷”通知后,他便持续关注海口的落地情况。
从北京来海口工作多年的陈先生准备在海口买房,“认房不认贷”政策出台后,他松了一口气。“我在外地有房贷,原本在海口买房要七成首付,但新政落地后首付款省了不少,压力也减轻很多。”陈先生介绍,他一直在国贸地区租房,以前执行的“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使他在海口购买房子时需要付七成首付,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首付要交140万元;而现在海口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后,由于他在海口无房,便可以享受首套房首付。
和陈先生一样高兴的,还有家住海口海垦路的庞先生一家四口。庞先生介绍,他现在的房屋户型相对较小,加上是老旧小区,早就谋划着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但由于房贷还没有还清,如果再购买一套二手房,首付对他们一家人来说,超出目前承受的范围。
“新政施行后,我把现在这套房子卖掉,再次购房仍将视为‘首套房’购买,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压力就小多了。”
房屋中介
推动二手房交易,利好外地有贷本地无房和换房人群
“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多重利好。这两年海口二手房并不太好卖,好多都是有价无市,施行新政后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昨日下午,在海口从事二手房交易工作10多年的刘先生说,房贷政策是国家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其中,最常见的政策就包括了贷款利率、首付比例、购房限制等。海口明确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好处多多。
“此前实施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市民要买房,除了名下有房再买房算第二套之外,如果名下曾有房贷,无论是否结清,再次贷款买房都会被认定为第二套,首付比例、房贷利率都会调高不少。”刘先生分析,这对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但是在海口没有房子的人群,以及在海口准备更换新房的人群影响最大。此次新政调整到“家庭成员”为单位,意味着可以释放出更多需求,可能会吸引更多人来海口买房。
刘先生举例,此前,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也就是说,新政施行后首套房首付两成,这会让原本一些摇摆不定的购房者,坚定购房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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