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发布实施以来,海南企业进口的首艘“零关税”帆船及首辆“零关税”汽车相继在海口海关辖区顺利通关放行,分别减免税款190万元和约8.4万元。企业到底应该如何申请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主体资格?如何在海关注册登记?如何进行进口申报?请看海关业务通关流程: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规定,为便于企业申报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海关业务通关流程》。
通关流程
STEP1企业主体资格申报
STEP2海关注册登记
STEP3完善账户信息
STEP4进口申报
STEP5通关放行
一、主体资格申报
企业首次申报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前,应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主体资格。经确认符合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口海关传输。
二、海关注册登记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有关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
企业办理海关注册手续,有以下几种方式
1、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2、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我要办事→>选择地区→>帐号注册或登录→企业资质→海关通用资质。
3、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证合一”渠道申请海关注册登记。
4、前往企业所在地海关业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办理。
企业办理海关注册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首页→下载中心→《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进行表格下载,《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须加盖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只须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录入信息。
企业申请
企业信息填写完毕后,向海关提交申请。当页面显示“海关入库成功,转人工审核”时,表示申请已提交成功。
(注:为保证进出口业务正常开展,企业应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所填内容务必完整并真实有效,尤其是注册海关、企业中英文名称、中英文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及法人代表手机号、海关业务联系人及手机号,以及能够顺畅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打印回执
所属地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打印或到海关注册登记窗口现场打印《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三、完善账户信息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一企-账”管理。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前,应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信息。如图:
四、进口申报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报关单按如下要求填报:
(一)“申报地海关”应填报“海口海关”下设的隶属海关或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不含“三沙海关”)。
(二)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代码:492),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当在报关时将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缴纳进口环节税)”(代码:494)。
(三)监管方式填报为“一般贸易”(0110)、“租赁不满1年”(代码:1500)、“租赁贸易”(代码:1523)。
(四)征减免税方式填报为“随征免性质”(代码:5)。
(五)消费使用单位填报企业名称。
(六)随附单证及编号:进出口合同、进口代理协议、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说明。
根据进出口管理要求,涉及监管证件管理的“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进口监管证件。如图:
五、通关放行
海关“H2018通关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进行审核,系统审核无误的予以放行,并将放行报关单的相关数据记入企业账户信息中。如图:
业务咨询电话:0898-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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