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的试行规定》,进一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的试行规定》列示了各参与者的条件与权责,规定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基本规则及监督管理要求,从整体上规范了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的行为,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定义的中国居民。)
全文如下
内容链接:https://www.hpaper.cn/16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