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
《措施》称,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引导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海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养,完善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力争到2025年,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数量达到50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登记,服务产教融合改革,逐步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
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引导职业学校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三大未来产业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产业体系,优先发展航天航空、现代物流、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数字贸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产业急需的一批新兴专业。
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能力。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探索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学校任职的有效路径。职业学校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紧缺岗位,招聘时可降低学历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到202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60%,企业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20%。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明确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评定方法。
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结合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试点评估工作经验和成效,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范围,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产教融合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技改奖励资金支持。提升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力。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深化职业学校体制改革、健全“金融+财政”组合激励、加大土地扶持和信用激励政策力度。(海南特区报记者 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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