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保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中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山海高速开展巡逻工作。11时22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山海高速保亭服务区互通匝道51KM+100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高速匝道处的应急车道上,车辆后方均未设置任何的防护措施,十分危险。
执勤民警立即停车,发现驾驶人正趴在驾驶室里休息,在做好安全防护后敲窗提醒。经询问,驾驶人韩某表示自己开车至该路段时感觉有点疲倦,便在此处停车休息。
民警现场对韩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存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随后,民警引导韩某从就近路口安全驶离高速,叮嘱其找个安全的位置停车休息好再开车上路。(通讯员 李瀚 海南特区报记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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