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车美霖:
为进一步优化离岛免税化妆品监管措施,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助力海南国际消费者中心建设,9月1日起,海南省试点实施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该举措标志着海南在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优化离岛免税购物体验、提升化妆品监管水平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省药监局、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等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9月1日起,通过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渠道销售的化妆品,可以采用电子标签方式标注产品中文标签。试点期间,离岛免税化妆品可以选择电子标签或者传统标签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产品中文标签标注。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销售现场取阅、网站查询等三种方式,便捷获取产品标签信息。试点期限暂定为2年。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黎运达:
与传统标签相比,化妆品电子标签仅标注形式不同,不豁免法规明确的中文标签标注义务,不减少标签标注的内容。同时要求产品在标签可视面标注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和警示用语等,有助于消费者选购、识别和安全使用的信息。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海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电子标签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与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众用妆安全,充分释放离岛免税政策效应,推动离岛免税市场健康发展。
海口海关 二级巡视员 王辉平:
我们设立离岛免税消费品的质量安全一级风险监测点,探索试点离岛免税化妆品抽样即放行,实施“海南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海南离岛免税从海关监管来讲,通关时长压缩80%,促使进口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快进快销。

海南省商务厅 副厅长 岳阳:
化妆品是离岛免税45大类商品中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类。电子标签的使用,有助于我们引进更多消费者喜欢的国际畅销商品、新品,不断丰富离岛免税化妆品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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