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保亭县公安局加茂派出所接到群众黄某报警称自家槟榔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文某。
经查,2024年9月13日15时许,文某酒后在家中休息,因家中槟榔已卖完,便准备摘槟榔果拿到自家摊位卖。到达槟榔园后,文某没有走到自家果园,而是带着采摘槟榔的工具走到黄某家的槟榔园摘果。文某看到黄某家的3株槟榔树上有果,于是拿着槟榔刀将槟榔青果摘下,接着将掉在地上的槟榔青果连同槟榔梗一起拿到了自家的槟榔园,然后在自家槟榔园内将槟榔果摘出来放到事先准备好的袋子里。回到家后,文某将盗窃的槟榔果和自己家的槟榔果混在一起放在走廊,并瞒着妻子让其拿到摊位上售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文某对其盗窃槟榔青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保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迟嘉 海南特区报记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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