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我省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专场”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今年4月全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养老诈骗刑事案件50起,已破案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全省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2件,向法院移送起诉5件;全省法院正在审理养老诈骗类案件11件(含积案),审结5件。记者 畅凯
工作成果
●2017年至今,我省公安机关先后成功破获涉及养老诈骗案件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3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9人,案件涉及受害人1640人,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2331.33万元。
●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共破获涉及养老违法犯罪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打掉犯罪团伙12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3人,涉及受害人1510人,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2095.13万元。
典型案例
1 海南百年好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海南百年好旅居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某清等人涉嫌以养老旅居为名,存在涉嫌侵害众多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海口市公安局已对高进清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详细报道见本报5月21日6版《540余老人被骗 涉及27个省市》)
2 今年7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维卡币诈骗的涉养老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刘某言等4人骗取空巢老人信任,鼓动老年夫妇拿出积蓄和房产等,进行维卡币虚拟货币投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详细报道见本报7月16日6版《百余人受骗 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3 今年5月30日,琼海市公安局侦破一起以代办“养老保险”为由实施诈骗老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黎某雄和梁某壮。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黎某雄和梁某壮对外宣称:一次性缴纳5万元后,可通过关系办理“养老保险”,之后每个月社保卡里会收到1300元至1800元左右的“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经初步核查统计,2019年至2020年6月期间,受害人黄某等多人被骗,涉案金额约60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惕!这六类诈骗
1 提供“养老服务”类犯罪,主要表现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诈骗老年人钱财。
2 投资“养老项目”类犯罪,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3 销售“养老产品”类犯罪,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4 宣称“以房养老”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圈套,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
5 代办“养老保险”类犯罪,谎称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等。
6 开展“养老帮扶”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如何预防老年人被骗
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是当务之急。对高利息、高回报等需要投入本金的投资方式应保持高度警惕,一般高出正常银行存贷利率的投资不要参与,切勿为领取鸡蛋、保健品等小礼物而去参加各类“讲座”。也不要轻易相信诸如“一次性缴纳一笔钱就可享受养老待遇”等各类“好事”。在每次大额财物支出前均应和亲属商量,特别是要和子女商量。平时多关注诈骗类的新闻报道,提高对各种诈骗套路的识别能力。
同时,广大中青年市民平时应多关怀老人,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联络,增加老人的安全感,降低老人的孤独感,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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