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规范执法流程等主要任务。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记者 林文星
《方案》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举办竞赛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违规开班或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等。
《方案》提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同时,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方案》也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责,并对执法流程予以规范,要求全面推行并严格落实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同时要提升执法水平,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提升执法质效。
《方案》强调,各市县要充分发挥督学作用,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日常督导。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纳入市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校外培训治理不到位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对被督导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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