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川博 记者 符小霞
本报讯 10月1日以来,全省公安交警坚守岗位,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33711起。
国庆长假期间,入岛车辆数为57708万辆,同比上升17.0%。高速公路日平均流量为11.7万辆,同比下降62%。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33.3%,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景区、高速公路和国干道、省干道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
节日期间,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联合交通、应急、公路、农机等职能部门,采取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签订责任状和开展安全驾驶培训等多项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全省共对高风险运输企业检查45批次,检查企业165家,约谈30批次,约谈企业160家。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科学部署警力,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省启动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执勤站点118个,共查处交通违法33711起。其中,查处机动车酒驾醉驾287起,非机动车酒驾醉驾494起;无证驾驶175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7592起,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3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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