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弹窗广告或多或少影响用户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体验感。针对弹窗广告,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9月30日起正式施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仍有部分App、小程序、网站的弹窗广告存在关闭键不明显、无法一键关闭、诱导点击等问题。记者 林鸿晖 文/图
记者调查:弹窗广告仍存在多种问题
记者浏览多种App、小程序、网站发现,虽然大多数弹窗广告页面上有“广告”标识或字样,但是标识位置不明显,或者标识的字体颜色不明显、字号过小,如果不是刻意查找很难发现。如某浏览器App出现的弹窗广告页面上,“互动广告”的标识采用白色字体,与广告背景颜色几乎融为一体,记者反复找了几遍才注意到。
记者浏览一款社交软件时,弹出一篇标注为“广告”的推文,其关闭键很小且呈淡灰色,与推文的白色主题背景十分相近,很难一眼看出那是关闭键。某网址导航类网站的弹窗广告也存在关闭键过小、颜色不明显的问题。
有的弹窗广告关闭键被设计在广告标识内,或者设计在其他选项内,导致用户无法一键关闭广告。记者进入某品牌共享充电宝小程序时发现,主页面上有一条弹窗广告,若想关闭需要进行两个步骤的操作。先要点击广告标识上的一个箭头,然后选择关闭广告的原因,才能成功关闭广告。此外,该弹窗广告的广告标识很小,记者在点击广告标识上的箭头时,误触到弹窗广告,从而跳转到了广告页面。
记者注意到,个别弹窗广告的页面设计跟投放广告平台的页面十分相像,导致市民很容易被诱导点击广告,从而跳转广告页面。“我遇到被这类弹窗广告误导的经历,稀里糊涂下载了一些根本用不着的手机App。”海口市民李先生说。
“最令人厌烦的是设置了晃动跳转的弹窗广告,即使不点击广告也会中招。”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这种弹窗广告的跳转感应很灵敏,只要手机稍微晃动一下,即使不触碰广告也会自动跳转到广告页面,令人防不胜防。
记者通过手机进入某视频App时看到,一条弹窗广告的底部有一个左右晃动的手机图案,下方还有“扭动有惊喜”的字样。记者将手机稍微晃动一下,页面立即跳转进入第三方应用。记者发现,多个地图、音乐、浏览器类的App弹窗广告均设置了晃动跳转模式。
律师说法:网络平台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主要是强调弹窗信息服务的内容安全问题,同时加强用户权益保障,将弹窗形式、频次、内容、取消等权利交回到用户手中。对于平台来说,如果违反《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限制用户上述权利,将受到相应处罚。对于广告主而言,其制作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若广告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违反公序良俗等内容也会受到处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这意味着若网络平台违反规定,将被相关部门处以警告、罚款、责令暂停弹窗功能或停止服务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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