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涵婧 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虎犯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孙某虎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孙某虎等人分别在乐东县黄流镇黄中村、黄西村等地开设“牌九”赌场,安排邢某(已判决)管理赌场,并与他人负责发牌、收支赌资。此外,孙某虎还涉足贩卖私彩并安排童某、邢某等人收取私彩钱款,以此牟利。
孙某虎所在恶势力团伙中,以孙某(已判决)、陈某豪(已判决)为首,孙某虎等人为成员,利用“蝎子帮”恶名,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乐东县黄流地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孙某等人被判处刑罚后,孙某虎被追诉到案。
乐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虎等人通过牌九、贩卖私彩等方式开设赌场,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次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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