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强制执行4起侵占国有土地排除妨害案件,将长期被侵占的134亩国有土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依法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造成国有土地的流失。
通讯员 滕艺娴
记者 吴佳穗 文/图
承包期满公司欲收回土地,承包人拒不退还
2005年至2006年,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将自有国有土地分包给公司下岗职工,但职工又将该土地转包给陈某明、蔡某贤、吕某汉、洪某林。
2010年3月20日,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下发通知,要求收回承包期满土地。2010年至2011年,陈某明等人的租地合同书期限届满后,经莺歌海盐场多次通知要求腾退土地,但陈某明等人拒不退还土地,也不再缴纳土地租金和服务管理等费用。
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多次催促停止侵权遭到拒绝后,将陈某明等人诉至法院,乐东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明等人停止侵害,返还涉案地。陈某明等人均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但均被驳回。今年4月6日,海南莺歌海盐场公司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包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东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现场勘察并耐心劝说,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给予被执行人足够的腾退时间。宽限期届满后,其余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义务退出涉案土地,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向其释明相关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依然抗拒执行且情绪激烈。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本案采取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涉案地块为海南省规划备用地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如果迟迟未收回,将会造成严重影响,乐东法院及时召开专项会议研判分析,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决定对该案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强制执行。
10月27日8时,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的依法监督下,乐东法院带领执行局干警及公安干警等一行100余人前往涉案地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执行预案准备进入现场时,被执行人及家属情绪激动,关闭大门阻碍执行公务。
指挥长沉着冷静、果断处置,迅速指挥干警破门进入现场并控制现场秩序。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企图冲击现场,指挥长下令将两名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当场控制。在法院强有力的措施震慑下,其他被执行人及家属不再对现场进行阻扰,被控制的两名人员在法院的教育批评下当场悔过认错。
经过9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成功将134亩国有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里。“我们的土地被侵占这么久,终于收回了,这次执行为我们公司下一步推进莺歌海盐场土地整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莺歌海盐场现场工作人员说,并为乐东法院此次执行点赞。
内容链接:https://www.hpaper.cn/5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