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兵
本报讯 为助推旅游市场恢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下称文旅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将2022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根据《暂行办法》,“琼旅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1亿元,在《暂行办法》生效之日起1年内撬动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新增10亿元贷款额度支持。《暂行办法》明确,融资担保机构对“琼旅保贷”业务收取的综合年化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省融担基金免收省级再担保费,对“琼旅保贷”批量担保业务收取的综合年化费率不得高于0.7%。
《暂行办法》规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补偿标准为: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对“琼旅保贷”业务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在单个担保机构“琼旅保贷”业务代偿率不超过10%的前提下,对“琼旅保贷”直接担保业务实际承担贷款本金风险部分进行全额风险补偿;在整体“琼旅保贷”业务代偿率不超10%的前提下,对省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实际承担的贷款本金风险部分进行全额风险补偿;其它省级政策与本政策内容如有重叠,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补偿。
记者注意到,“琼旅保贷”支持范围涉及面广泛,其中包括:旅游行业支持范围包括家庭旅馆(农家旅舍)、车船住宿、露营地、房车场地、旅居全挂车营地等住宿服务,以及农业观光休闲旅游、旅游商品购物等多个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类别;文化行业支持范围包括新闻采访、编辑、发布和其他新闻服务等;体育行业支持范围包括对设在社区、村庄、公园、广场等可提供体育服务的固定安装的体育器材、临时性体育场地设施和其他室外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如全民健身路径、健身步道、拼装式游泳池),以及对体育主题公园的管理等。
内容链接:https://www.hpaper.cn/5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