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原在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卖海鲜的摊贩吴阿婆反映,今年5月6日,市场管理方以“小龙虾属于淡水类产品,不属于海鲜”为由,要求她停止在生鲜区卖小龙虾。她认为该理由过于“随意”且缺乏依据,因此继续卖小龙虾。后来,市场管理方以“不服从管理”为由通知她停业整顿,并且不再与她续签摊位租赁合同。“失去了摊位,我们家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这可怎么办呢?”记者 畅凯 文/图
摊贩:卖了4年小龙虾,突然被告知“生鲜区不能卖小龙虾”
据吴阿婆介绍,她今年60多岁,夫妻俩在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卖海鲜多年,共承租了该市场生鲜区的4个摊位。4年前,老两口开始在其中2个摊位卖小龙虾,生意很好。
吴阿婆称,今年5月6日,市场管理人员巡查时对她予以警告,要求她停止在生鲜区销售小龙虾,理由是“小龙虾属于淡水类产品,不属于海鲜”。吴阿婆认为该理由过于“随意”,因为摊位租赁合同以及平时的市场管理通知都没有明确规定“生鲜区不能销售小龙虾”,“何况我已经卖了4年小龙虾,市场管理方之前为何没有提醒我呢?”
记者翻阅了吴阿婆提供的《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发现,合同中确实没有对摊位经营产品作出明确说明和规定的条文。
吴阿婆称,由于她继续卖小龙虾,5月9日,市场管理方以“不服从管理”为由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停业的那几天,很多海鲜都死掉了,损失约1.6万元。”吴阿婆说,更让她想不到的是,摊位租赁合同期满后,市场管理方不再与她续签合同。“我在这个市场做了近40年的生意,如今失去了摊位,家里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吴阿婆说。
市场管理方:遵循“划行归市”原则,各摊位不得跨区类经营
记者了解到,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的管理方为三亚市国成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国成公司)。昨日,针对吴阿婆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国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先生了解情况。
“吴阿婆在生鲜区销售小龙虾被要求停业整顿一事属实。”董先生表示,根据管理工作需要,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遵循“划行归市”的原则,对各类产品按种类划定区域、分类经营。小龙虾是淡水类产品,不属于海鲜,海鲜摊位不得跨区类经营淡水类产品。
“大闸蟹也是淡水养殖,目前市场里也有其他生鲜摊位在卖大闸蟹和小龙虾,为何没有被叫停?”记者问。
董先生表示,目前大闸蟹销量较小,无人投诉,但吴阿婆销售小龙虾确实被投诉。“整个市场有600多个摊位,如果大家都跨区类经营,那就乱套了。”董先生表示,市场管理方虽然对吴阿婆摊位下达了停业整顿7天的通知,但停业整顿期间并没有对吴阿婆摊位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摊位的供氧设备等都可以正常使用。
“鉴于吴阿婆夫妇年事已高,且在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经营多年,市场管理方可以给他们一个协商的机会。”董先生称,如果吴阿婆夫妇愿意签订市场管理承诺书,承诺服从管理,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管理方可以考虑与他们续签未涉及小龙虾销售的两个摊位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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