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口2017年就取消了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但开发商仍在收这笔钱。”近日,海口道客和悦坊小区业主冯先生称,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早已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但小区开发商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仍在收取。
冯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收据,收据上载明“燃气安装3000元”,收款单位为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记者了解到,道客和悦坊小区是红城湖片区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小区。
记者了解到,2017年5月,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5月20日起,我省新建住房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住房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
《通知》明确,自2017年5月20日起,住房建设单位和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住房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的费用。已建成但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的用户,或已安装管道燃气居民住宅区尚未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以及自建房用户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向用户收取。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用户用气需求编制费用预算,经双方签书面协议后执行。
3月13日,记者来到海口道客和悦坊小区,找到了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章先生。章先生表示,红城湖片区棚改项目于2015年启动,当时回迁房回购价格为5762元/㎡,但相关文件还未出台,未将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需由小区业主自行承担,故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应计入房价,在收房前缴足。
此外章先生表示,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收费一事早已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通知,也进行了情况说明。
□记者 畅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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