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考试局印发《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今年我省中招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自7月6日起开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后,继续开放到7月18日16时。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另外,新增海南中学白沙学校等3所省一级学校在第一批录取。记者 林文星
9个考试科目满分91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以满分计入
今年我省中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共9科。各考试科目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暂停本年度统一组织、集中进行的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该科目以满分计入考生中考原始分总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科目,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20日-5月5日组织实施。
中招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全部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满分910分。
公布考生各学科原始分、各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
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省志愿填报方式有调整。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自7月6日起开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后,继续开放到7月18日16时。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A段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16时止。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16时止。
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其中,考生在提前批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在第一批录取的是“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共37所,与去年相比,新增屯昌县屯昌中学、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中学、海南中学白沙学校等3所学校。
在第二批录取的是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
在第三批录取的是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
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省考试局明确,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民同招”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中招投档总分高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执行。招生录取工作依托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省中招办将分别划定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各类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的录取以及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录取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严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考生签订提前录取协议,否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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